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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工作总结和 2000年工作要点
主题活动 http://www.ccep.org.cn/feature/ 2002-01-01 00:00:00
1999年工作总结
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贯彻党的十五大和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在全体委员的努力下,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监督和中华环保世纪行等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积极开展各项立法工作 1999年,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认真落实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重点抓了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 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改,在上年工作的基础上,以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皓若为组长的起草领导小组,又多次与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方面的专家就该法修改的主要问题进行研究和磋商,赴浙江省进行立法调研,并将海洋环境保护法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14个沿海城市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根据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在6月形成了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经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后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常委会对该法进行四次审议期间,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又多次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就有关问题进行了协商。12月25日,海洋环境保护法(修正案)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有关法律制度,强化了有关法律责任,与国际公约的衔接更加紧密,对保护和改善海洋环境,保护和利用海洋资源,维护生态平衡,防治污染及损害,将起到积极作用。 为了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工作,从年初开始,以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为组长的起草领导小组,先后赴广东、山西、江苏三省和上海市进行调研,召开多次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方面专家座谈会,听取对修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意见。6月,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将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4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期间,起草小组成员到山西、山东、辽宁3省和北京市,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意见。8月,经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形成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并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上报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草案时,起草领导小组注重对大气污染防治进行了经济投入分析和法律实施效果的评估,为实现我国立法决策的科学化,作了有意探索。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该法律草案进行审议期间,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又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召开了座谈会,多次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协商。目前,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正案)已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十三次会议两次审议。 1999年,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积极支持和指导了气象法的制定工作。8月,气象法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初审后,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向常委会提出了审议报告,就解决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10月31日,气象法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从此,结束了我国气象事业无法可依的历史。 在1999年,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还就制定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法和荒漠化防治法(或防沙治沙法),与各有关部门进行了磋商,积极开展了相关的立法调研和立法论证工作,这几部新法律草案的起草已经开始工作。 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办理了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19件议案,并已提请10月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还认真办理了全国人大代表批评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共3件;审查了省级人大常委会报送备案的38件地方性法规,并按程序将审查结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二、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1999年,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抓立法的同时,把监督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上,协助常委会进行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测绘法执法检查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视察,督促和支持了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环境整治工作。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安排,5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的率领下,以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副主任委员王涛、李蒙和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韦继松为组长,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王涛(女)、巴忠絯、江小珂、杜碧兰、沈静珠、张宏仁、陈潜委员为成员的五个检查组,分别对北京、上海、西安、兰州、沈阳五市大气污染防治法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期间,检查组听取了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五市人大、政府的汇报,实地考察了一些企业污染治理情况,视察了城市锅炉改造、汽车尾气治理、城市绿化、施工现场和环境监测等方面的情况,多次召开了由环保专家、基层代表和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实施给予了很大重视,开展了广泛的宣传,加大了执法力度,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的来讲,我国大气环境的形势是:与过去相比有进步,但进展缓慢,大中城市大气污染仍很严重。为此,检查组就进一步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积极调整能源结构,发展清洁能源;治理煤烟污染要抓重点,在城区中划定无煤区和改煤区,发展集中供热;发展清洁燃料汽车,大力控制汽车型污染;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技术水平,大力扶持和发展环保产业;加快城市绿化,大力控制城市扬尘污染。6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通过这次执法检查,对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政府依法治理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为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奠定了基础。 为了切实推动我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4月,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涛为组长、江小珂、陈潜、钱易委员为成员的视察组,对滇池流域水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听取了云南省、昆明市政府有关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综合治理滇池水污染的情况汇报,实地考察了滇池水质、水污染治理工程、水利设施建设以及一些企业污染治理情况。视察组对加快滇池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为昆明世博会的召开创造一个良好环境等问题,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特别就滇池底泥疏浚问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了建议。12月,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涛为组长、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杨振怀为副组长、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江小珂委员为成员的视察组,对巢湖水质、污染治理工程、水利设施以及企业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视察。通过视察,视察组认为解决巢湖水污染的根本问题是加快巢湖水体置换的速度,增强巢湖水的自净能力。为此,建议国务院和安徽省加快“引江济淮”工程的立项和实施。 为推动测绘法的全面贯彻实施,从10月至12月,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涛、李蒙和胡敏委员为组长、巴忠絯、沈静珠、张宏仁、俞泽猷委员为成员的三个检查组,分别赴海南、新疆、江西三省(区)进行测绘法执法检查,这也是测绘法颁布实施6年来由全国人大组织的第一次执法检查。通过对各地的检查,比较全面了解了测绘法颁布施行6年来取得的成效,也发现了在测绘管理和测绘事业发展中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并对进一步完善测绘法律体系和基本制度,特别是依法保证测绘事业的健康发展、改变目前测绘工作严重滞后经济建设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引起了各方面的重视。 三、深入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 1999年,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牵头,中央和国务院14个部委共同组织的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进入第7个年头。1年来,中华环保世纪行以“向大气污染宣战”和“爱我黄河”为主题,继续加大舆论宣传的力度,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围绕“向大气污染宣战”这一主题,中华环保世纪行组织记者团对兰州、太原、银川、西宁等城市大气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了集中采访报道;对一些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污染问题进行了“曝光”,有力地推动了污染治理工作。 从6月开始,在水利部的配合支持下,中华环保世纪行以“爱我黄河”为主题,组织20家中央新闻单位的记者,历时近两个月,从黄河源头直至黄河入海口,行程2万多公里,对黄河治理与开发利用的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对“爱我黄河”宣传活动非常重视,出席了记者团出发仪式并为这次活动题词:“保护黄河生态,造福子孙万代”。记者团在对沿黄8省区的采访报道中,讴歌了新中国成立50年来在治理与开发黄河方面取得的伟大成就,宣传了一批先进典型,同时也对黄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报道,共发各类新闻稿件300多篇(件、条)。在宣传活动中,还通过与有关方面专家座谈、举办“爱我黄河”大型电视文艺晚会等形式,扩大了宣传声势和宣传效果。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这次宣传活动结束后,又专门召开了各新闻单位记者座谈会,听取了意见和建议,提出了《关于对黄河治理一些重大问题的建议》,受到李鹏委员长、邹家华副委员长和国务院温家宝副总理的高度重视。12月14日,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在京联合召开了黄河治理工作座谈会,李鹏委员长、邹家华副委员长出席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中华环保世纪行通过组织“爱我黄河”宣传活动,极大地唤起了社会各界热爱黄河、关心黄河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对黄河治理与合理开发利用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1年来,中华环保世纪行还有重点地对海河流域的山东、河北、河南3省水污染纠纷严重地区进行了采访报道,对广东南澳、浙江矾山、山东龙口等地区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追踪报道。特别是通过中华环保世纪行连续3年的报道,长期以来倍受关注的山东滨州地区无棣、沾化两县饮水问题,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终于在年底前得到彻底解决,两县80万群众从此结束了世世代代吃苦水。咸水、脏水的历史。受到了人民群众的热烈称赞和拥护。 四、积极做好外事工作 1999年,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外事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与外国议会及专门委员会之间的交往,扩大双方在环境与资源立法、监督方面的交流。先后接待了俄罗斯国家杜马环境委员会代表团、泰国议会上院科技能源委员会代表团,部分委员还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的与有关国家议会访华代表团的工作会谈。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蒙率领的代表团,访问考察了法国清洁生产法立法情况;以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涛为团长的全国人大代表团,出席了在泰国清迈举行的亚太地区议员环境与发展大会第七届年会,围绕“城市垃圾和固体废物处理”这一会议主题,宣传了我国在环保领域取得的成就,增进了与亚太地区各国议会之间的了解和友谊。1年来,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同全球环境基金会、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合作进一步得到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曲格平荣获日本颁发的国际环境大奖——蓝色星球奖。 五、进一步密切与地方人大的工作联系 1999年,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继续加强了与地方人大环资委工作的联系,关心和重视地方人大立法、监督和环保世纪行宣传工作,指导和支持各级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开展。努力办好《环境与资源》内部刊物,进一步沟通了与地方人大的信息交流。11月上旬,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在贵州召开了中西部地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总结和交流了中西部地区各省(区、市)人大在环境与资源立法、监督等方面的经验,重点研究讨论了“中西部开发与可持续发展”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邹家华出席了会议,并就我国中西部地区经济开发与可持续发展的若干重大战略问题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还邀请国家计委、国家环保总局、国家林业局负责同志介绍了全国环境与资源保护形势以及制定“十五”计划的有关情况。通过这次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中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提出了各级人大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的任务,为推进我国中西部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努力。 六、加强委员会自身建设 1999年,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从委员会工作出发,制定并落实《九届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工作规则》。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总体部署,认真履行职责,突出工作重点,积极发挥委员会的作用,确保了委员会各项工作的有效推进和落实。委员会办事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特别是通过“三讲”教育,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方面受到了锻炼,机关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圆满完成了委员会的各项工作任务。 2000年工作要点 2000年,是世纪交替的重要一年。在新的一年里,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依法治国的方针,认真做好各方面的工作,继续不断推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为迈向可持续发展新世纪做出新的贡献。 一、关于立法工作 2000年,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要把立法工作放在首位,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的计划性和主动性,继续落实好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积极推进和完成委员会承担的各项立法项目。 1协助全国人大常委会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改审议。根据常委会两次会议审议的结果,积极配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第三次审议的各项工作,力争早日修订通过。 2抓紧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法(草案)的起草工作。上半年,起草领导小组要分别召开国务院有关部门座谈会,赴有关省(区、市)进行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在此基础上,起草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稿)和有关说明及论证报告,提请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审议。下半年,起草领导小组继续对环境影响评价法(草案)进行修改完善,印发国务院各部门、地方人大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召开地方人大和有关部门专家座谈会,进一步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完成法律草案以及说明、有关参阅资料的起草准备工作,并再次提请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环境影响评价法(草案)拟于12月份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3抓紧做好荒漠化防治法(或防沙治沙法)的起草工作。起草领导小组计划在3月提出该法(草案)征求意见稿,8月之前完成有关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等工作,并提请委员会全体会议讨论审议。在对荒漠化防治法(或防沙治沙法)(草案)反复修改、论证和委员会再次审议后,拟于12月份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4积极做好清洁生产法的起草工作。对清洁生产法的立法工作,要在收集国内外资料,进行有关政策和立法论证调研,确认立法必要性与可行性的基础上,设计有关法律制度框架,为起草法律草案提供依据。 5根据常委会的安排,对确定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负责联系、审议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要继续加强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联系,提早介入,及时掌握情况,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 6执行亚洲开发银行地方立法技术援助项目。在亚洲开发银行技术援助项目的支持下,年初,举办省级人大环境与资源立法工作人员地方立法培训班。同时,开展清洁生产立法技术援助子项目。 7继续认真办理九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积极协助常委会做好地方性法规审查备案工作。继续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和帮助。 二、关于监督工作 2000年,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要继续重视和加强监督工作,督促和支持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保障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的贯彻落实。监督工作要以抓好执法检查和加强专题调查研究为重点,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建议常委会对土地管理法进行执法检查。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的土地管理法,已于1999年1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为了进一步推动新土地管理法的贯彻落实,建议常委会在上半年组织对山东、湖北和广东三省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土地管理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情况,土地用途管制和耕地占补平衡等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土地利用特别是耕地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等。 2继续抓好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以辽河流域水污染治理为重点,在下半年组织进行一次执法检查,依法促进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 3加强执法跟踪检查工作。对渤海环境污染防治和北京市大气污染治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调研,督促有关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 4积极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工作。主要围绕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10个五年计划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一些专题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5继续加强工作监督。拟安排听取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10个五年计划的情况汇报以及我国西部地区国土资源保护、天然林保护工程和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情况的专题汇报。 三、关于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工作 2000年,由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牵头、中央和国务院14个部委共同组织开展的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要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以更加有效的方式,不断扩大舆论宣传的声势,把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推向新的世纪。 1以“中国环保世纪回眸”为主题,关注和追踪7年来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报道的正反两方面典型,巩固宣传报道成果,督促有关重点环境资源问题的治理和解决。 2积极配合执法检查,继续抓好有关专题采访报道,使舆论宣传与执法检查相配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3加强中华环保世纪行组织机构和记者队伍建设,拟成立“中华环保世纪行新闻工作者联合会”,进一步密切与各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合作,使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跨世纪进行下去。 4继续加强对地方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的联系和指导,认真总结各地的经验和成效,并通过各种方式,为地方环保世纪行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四、关于外事工作 2000年,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要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外事工作的统一安排,继续加强与国外议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交往。以提高立法质量和监督工作水平为重点,有针对性、有目的地开展各项对外工作,认真做好委员会出访代表团的安排和落实,热情周到地做好国外议会及专门委员会来访代表团的接待工作。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积极做好出席在印度召开的亚太议员环境与发展大会第八届年会的各项工作,围绕本届年会确定的主题——“环境道德与公众参与”,在会前开展相关的调研和与会准备工作,切实发挥我委在该组织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和机构的联系和交往。 五、关于与地方人大工作联系 2000年,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要继续加强与地方人大环资委或相关委员会的工作联系,认真总结地方人大在环境与资源立法、监督工作方面的经验,认真研究地方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并采取多种方式,给予工作上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年中,拟召开东部地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交流经验,推动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继续办好《环境与资源》内部刊物,加强与地方人大的信息交流。 六、关于委员会自身建设 2000年,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治国的方针,积极推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制建设。落实委员会工作规则,加强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要尽职尽责,努力工作,同心协力,积极推进和完成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委员会办事机构的思想、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把“三讲”教育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服务意识,忠于职守,团结协作,清正廉洁,全面完成委员会确定的2000年各项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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