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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坚决治理环境污染争创全国环保模范城市
主题活动 http://www.ccep.org.cn/feature/ 1998-01-01 00:00:00
烟台市以建设现代化国际性港口城市为目标,坚决治理环境污染,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持续发展,走出一条“经济高增长,环境低污染”的协调发展之路,为争创全国环保模范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98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在烟台采访时了解到,10年来,烟台市共投入环保资金3468亿元,完成环境项目2279个,在环境治理方面,烟台市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总量控制的原则,一方面进行污染治理,偿还历史欠帐,另一方面严格控制新污染,不欠新帐,贯彻“禁上新的,关停小的,治理大的”的方针,严格控制污染严重的造纸、酿酒、电镀、水泥等行业。近年来,没有新上一家造纸企业,关停8家造纸厂和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企业200个;累计嫁接改造乡镇以上工业项目6000多个;将市区内30多个有污染的企业外迁改造;在全市新上的544个项目中,“三同时”合格率达100%,其中的84个重点项目,没有一个重污染项目。 坚决治理污染,使烟台市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提高。市区空气环境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饮用水源水质保持国家地面水三类标准,全市主要河流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质符合环境区划要求,市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64%,市区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在山东省三次目标责任制考核中获第一名,在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一直名列前三名,为1998年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创造了良好条件。 1997年8月,烟台市把争创全国环保模范城市列为1998年工作重点,巩固和发展历年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成果,集中力量解决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善投资环境和生活环境,加快城市水处理厂建设、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加强城市户外广告、门面装璜、环境卫生、停车场、集贸市场的统一管理;加强以西部工业区污染为重点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治理水污染,保护城市饮用水源和近岸海域水质;加大机动车鸣笛管制和汽车尾气污染的防治力度;改进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方式,防止垃圾二次污染;完善自然生态保护区、森林公园和生态示范区,截止今年6月,全市自然保护区覆盖率为52%,达到环保模范城标准。年底,市区城市绿地率、绿化覆盖率、人均公用绿地将分别达到30%、35%、7平方米;成立环保投诉中心,妥善处理市民环境问题投诉案件,目前,烟台全市上下正掀起创建全国环保模范城市的高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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