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淮南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汛期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发单位
颁发日期 实施日期
法规类别 地方法规 内容分类 综合法规


凤台县、各区环保局,局各科室站所:

  为做好汛期污染防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高度重视汛期污染防治工作,把它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工作来抓,明确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二、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做好值班纪录,保持24小时通讯工具畅通,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三、开展化学危险品和医疗废水等危险源处置情况检查。各县区局要对辖区内危险源进行一次排查,对存在污染隐患的,要立即整改,确保不发生污染事故。

  四、加强对各类水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重点污染源的监管要责任到人,加强监管,防止在抗洪期间忽视环保工作,严防部分企业乘机集中排放废水。

  五、制订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突发性污染事故应急处置的各种准备。

  六、加强信息通报。毛集实验区和凤台县环保局要加强入境水质的观测和监测工作,监测站要对淮河水质实行动态跟踪监测,各县区局和局各科室站所发现水质异常,要立即报告。

  七、切实做好饮用水源地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大对各自来水厂取水口水质监测频次,与供水部门保持联系,如发生水源受到严重污染情况,可发布预警公告。



淮南市环境保护局
二○○三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