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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的通知
环保资讯 http://www.ccep.org.cn/news/ 1995-04-08 08:56: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党委宣传部、广播电视厅(局)、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局、林业厅(局)、农业厅(局)、水利厅(局)、地矿厅(局)、土地管理局、团委: “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经过两年的实践,受到社会各界欢迎,对表彰先进,鞭策落后,促进一批重要环境问题的解决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为了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监督,加强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共中央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部、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局、林业部、农业部、水利部、地质矿产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共青团中央决定于1995年4月至12月在全国开展“95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请你们按照1995年“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方案的有关要求,做好部署,动员本地区的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积极参与并组织好本省世纪行宣传活动;大力支持和配合中央新闻采访团在你地区的采访活动;及时将你们开展世纪行宣传活动的情况报“95中华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同时积极准备和参与“中华环保世纪行”三年总结表彰活动。进一步推动中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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