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1年开展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的通知
环保资讯 http://www.ccep.org.cn/news/ 2001-04-10 11:59:0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相关委员会)、党委宣传部、财政厅(局)、国土资源厅(土地、地矿局)、水利(水务)厅(局)、农业、畜牧业、渔业、农垦、乡镇企业厅(局)、环境保护局(厅)、广播影视局(厅)、林业(农林)厅(局)、海洋厅(局)、工会、团委、妇联、科协:
  2001年是我国实施"十五"计划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的开局之年,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10周年,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我国环境与资源法律、法规,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经研究决定,2001年中华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搞好水土保持,再造秀美山川。重点组织开展"保护母亲河--长江"大型宣传采访活动。宣传活动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突出主题、突出重点,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为实现"十五"计划制定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目标做出贡献。
  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开展八年来,受到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及有关部委领导的高度重视,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中华环保世纪行活动表彰先进,弘扬科学,鞭策落后,发挥法律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作用,促进了一大批重大环境与资源问题的解决,密切了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增强了全民的法律意识、环境意识和资源保护意识。
  为了组织好今年中华环保世纪行的工作,请你们按照中华环保世纪行组委会的要求,做好部署,大力支持和配合中华环保世纪行新闻采访团在你地区的采访活动;组织好本省(区、市)的世纪行宣传活动,并将宣传情况报中华环保世纪行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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